第二场—国际企业如何应对全球法律的变迁~经贸谈判实务经验分享
本系「国际企业经营法律风险实务探讨」系列讲座第二场邀请到台北地检署黄兆扬检察官担任主讲人,黄检察官曾任职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谈判代表,除具备深厚的司法实务外,亦有丰富的国际经贸谈判的经验,本场以「国际企业面对全球法律的变迁与经贸谈判实务经验分享」为题,带领政大商学院师生与全律会律师,一窥国际经贸法规的历史更迭,并深入剖析当前地缘政治下的企业法令遵循的挑战与谈判实务。
演讲开始前,杨培侃教授以黄检察官借调OTN之例,鼓励同学培养第二专业领域;全国律师联合会国际经贸谈判委员会主任委员许慧莹律师亦表示,为培养律师国际经贸专业,必须先建立产官学合作的平台,此正是与政大杨培侃教授共同擘画本课程的初衷。许主委特别讚誉黄检察官兼具司法与经贸谈判的双重罕见资历,期勉政大商学院的同学们能借此难得机会,深刻体会「懂法」在未来商业决策中的关键地位,并善用课堂环境与在场执业律师交流。
演讲上半场,黄检察官以极具人文深度的视角回溯国际经贸法的起源。他引用莎士比亚名着《威尼斯商人》,生动描绘新兴资本商业金钱观与传统宗教教条的剧烈冲突。黄检察官指出,伴随文艺复兴与海洋贸易的兴起,促使独立于传统市民法(Civil Law)的「商人法(Law Merchant)」诞生。他强调,西方商法的核心价值在于「可预测性、公平与稳定性」,法规是商业运作的参考原则,而非僵化的教条;学界与实务界不断相互激荡,才催生了现代国际经贸法的新规则。
针对当前国际局势,黄检察官精闢分析后疫情时代国际经贸法规的剧烈变迁。首先对比拜登政府的「台美21世纪贸易倡议」与近期备受瞩目的「川普2.0」贸易政策走向,指出川普政府倾向将贸易赤字、移民与制造业外移等议题全数提升至「国家安全」层次。在此情境下,WTO争端解决机制面临停摆危机,取而代之的将是高筑的贸易壁垒、防堵「洗产地」的严格规范以及更多的双边协定。
从宏观局势转向微观实务,黄检察官于演讲后半段深刻剖析跨国企业与法务人员面临的严峻挑战。他首要提醒企业必须「破除国内思维」,在国际协定的架构下,任何行政或司法决定,不论其形式或有无强制力,都可能构成违规的「措施(Measure)」。因此,企业进军海外市场前,务必进行严谨的法规盘查与风险评估,并归纳出三大核心领域的法规,必须严加留意:投资法与协定、税法与租税协定及劳工、环境法与供应商准则。
针对特定市场,黄检察官以美国为例,指出亚洲企业常忽略「反托拉斯法」与「反贪腐法制」,提醒企业高阶主管之私人行程亦应谨言慎行,以避免遭受联合垄断的质疑,并注意美国对公关费用的严格申报规定。面对川普关税压力,他建议出口商可从「调整售价结构(如拆分非生产成本的运费)」着手争取豁免。而针对「新南向政策」,则须格外重视地主国的争端解决与仲裁管道,以应对突发的地缘政治风险。
演讲最后的问答时间互动热烈,针对学员提问是否能公开谈判进度,黄检察官直言「不保密的谈判等于失信于对方」,点出信任是国际谈判的绝对基石。此外,针对许慧莹主委提及的「公职律师」体制困境,他也坦言台湾面临法曹考训破碎化、且法务部尚未能完全落实行政院法律顾问职能的结构性难题。
面对未来挑战,这场讲座为学子留下一个核心叮咛:「企业法务最大的危机是看不出问题;而看透商法的底层逻辑,就像开了天眼一样。」黄检察官深切期许,跨国法务人才不应止步于熟稔条文,更要能看穿法律背后的商业逻辑,化身为企业赛局中的关键后援。
撰稿人:丁钰晏、张宇钧、林芝瑜、蔡孟君、陈恩茜

本系感谢状颁发与合照:杨培侃教授(左)、黄兆扬检察官(右)
(照片来源:国际经贸组织暨法律研究中心)

全律会感谢状颁发与合照:许慧莹律师(左)、黄兆扬检察官(右)

前排贵宾及师长合照:杨培侃教授(左三)、黄兆扬检察官(中)、许慧莹律师(右三)
(照片来源:国际经贸组织暨法律研究中心)

前排贵宾及师长合照:杨培侃教授(左三)、黄兆扬检察官(中)、许慧莹律师(右三)
(照片来源:国际经贸组织暨法律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