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場—企業跨國經營環境下經貿政策與法規之制定與執行
本系開設「國際企業經營法律風險實務探討」課程,由本系楊培侃教授負責規劃,結合本系國際經貿組織暨法學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與全國律師聯合會(以下簡稱全律會)之力,共同策劃合作,提供一系列講座課程供學員研習,協助學員深化對國際經貿法制與企業實務運作之理解。今(2026)年3月6日舉行首場講座,很榮幸邀請到前行政院政務委員暨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鄧振中講座教授擔任主講人,就企業於跨國經營環境下可能面臨之經貿政策及法律風險等議題進行經驗分享與專業交流。首場講座當日雖天候不佳,現場仍座無虛席,共襄盛舉,展現與會師生、嘉賓對國際經貿議題的高度熱情。
本場講座先由楊培侃教授表達感謝鄧政委撥冗受邀演講之意,再說明本課程開設的理念與初衷,藉由邀請產官學界的專家擔任講者,提升學生對國際經貿議題之瞭解與關注,進一步激發青年學子投入國際經貿專業領域之熱忱,作為未來職涯發展之目標。為此,中心與全律會國際經貿談判委員會合作,在主任委員許慧瑩律師的鼎力支持下,積極推動實務與學術界之交流合作,致力建立產學對話與溝通管道,促進法律思維與商業策略之融合,拓展法律專業服務之新方向。
首場講座,全律會理事長李玲玲律師特別委請副理事長蔡順雄律師親臨會場致意,蔡律師致詞時高度肯定本系列講座課程之價值,並強調在當前國際經貿局勢快速多變的情境下,具備法律與商業知識整合的能力尤為重要。蔡律師更提及自身報名參與課程,進而引發對國際經貿法濃厚興趣的經驗,鼓勵在職律師儘管公務繁忙,仍應持續學習新知,關注並支持本系列課程各場次之講座。
本場講座重點由前行政院政務委員暨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鄧振中講座教授擔任主講人,就企業於跨國經營過程中可能面臨之法律風險進行專題演講,內容並特別聚焦於近期備受關注之美國川普政府貿易政策的經貿法制議題。演講主軸聚焦於當前國際經貿環境快速變動之下,企業在跨國投資、出口布局與供應鏈調整過程中所面臨的主要法律挑戰。鄧政委指出,隨著美國成為臺灣重要的出口市場與投資目的地,臺灣企業未來無論進入美國市場、與美國企業合作,或參與全球供應鏈重組,均愈加難以避開美國法制之影響。因此,理解美國相關法律架構,已成為企業風險管理之重要基礎。
因此,演講前半段首先探討各界關注的川普對等關稅議題,詳細介紹美國政府實施貿易制裁與關稅措施之主要法律,包括「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美國貿易法第122條、第301條及貿易擴張法第232條等規範,分析川普政府對等關稅政策的問題與發展。悉心闡述各項法律的不同立法目的與適用情境,包含涉及緊急經濟權力、不公平貿易措施、國家安全以及短期國際收支調整等面向。透過比較各項法律的內容與差異,協助學員理解近年美國對外貿易措施背後的法律基礎,亦提醒國內企業不能僅依賴新聞資訊判斷局勢,而應回到具體法律文字、授權依據與美國憲政制度設計本身,才能準確掌握政策走向及其法律效果。
演講後半段則進一步以國內企業過去實際發生的案例,說明企業在跨國經營時常面臨之高風險法律議題,包括反托拉斯法、商業機密保護法及美國關稅法等。鄧政委指出,企業若涉及限制競爭行為、核心技術資訊外洩,或對美國海關與關稅制度缺乏理解,除企業可能面臨的財產損失外,甚至企業負責人也可能面臨刑責,所衍生法律責任之影響不容小覷。本場演講不僅系統性梳理美國貿易制裁的法制架構,亦從企業實務角度提醒學員,跨國經營已不僅止於商業策略之規劃,更與法令遵循及法律風險控管密切相關。最後,鄧政委指出我國企業應建立法律風險意識,尋求法律專業人員協助,並於面對貿易制裁及法律爭議時,積極採取妥適之應對措施,以維護自身權益。
演講結束後,與會學員見此難得機會紛紛提問,鄧政委皆逐一耐心回答。問答結束,楊培侃教授再次對鄧政委之精彩演講表達誠摯感謝,並強烈認同對鄧政委所強調「企業應強化法律意識」之看法,期許能透過本課程出發,逐步強化商學院學生之法律素養,使未來企業經營者更能理解法律風險控管之重要性。最後,本次講座由中心前主任楊光華教授頒發感謝狀,全場在熱烈掌聲中圓滿落幕。
撰稿人:黃可溦、巫承運、鄭安庭、謝彥民、林 立(政大國貿所同學)

本系感謝狀頒發與合照:左起許慧瑩律師、鄧振中政委、楊光華主任、楊培侃教授
(照片來源:國際經貿組織暨法律研究中心)
全律會感謝狀頒發與合照:蔡順雄律師(左)、鄧振中政委(右)
(照片來源:國際經貿組織暨法律研究中心)
前排貴賓及師長合照:楊培侃教授(左二)、鄧振中政委(左三)、許慧瑩律師(左四)
、蔡順雄律師(中)、楊光華主任(右四)(照片來源:國際經貿組織暨法律研究中心)
前排貴賓及師長合照:楊培侃教授(左二)、鄧振中政委(左三)、許慧瑩律師(左四)
、蔡順雄律師(中)、楊光華主任(右四)(照片來源:國際經貿組織暨法律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