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企業經營法律風險實務探討系列講座第四場】
從企業觀點談國際併購之結合申報與審查

#國際企業經營法律風險實務探討系列講座

第四場—從企業觀點談國際併購之結合申報與審查

    本系列講座第四場邀請現任公平交易委員會顏雅倫委員擔任主講人,顏委員現於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擔任教授,長期深耕競爭法領域之研究,亦曾執業律師,具備深厚的學術底蘊與豐富的實務經驗。本次講座顏委員以其專業視角,帶領政大商學院師生與全律會律師,深度剖析跨國企業在當前複雜的地緣政治與法律環境下,應如何因應結合管制的挑戰與申報策略。
    演講開始前,本校法學院王立達教授特別到場致詞,強調競爭法本質上即具備跨國連動性,並以台灣廠商併購國外經銷商之實例,說明即便在台無法律實體,只要銷售額達標即受規範,深刻影響企業之國際佈局。楊培侃教授亦補充指出,競爭法議題已成為國際經貿不可或缺之一環,鼓勵學子踴躍修習相關課程以接軌國際。本次演講內容主要涵蓋下列三個核心主題。

結合管制之法理架構與實務審查標準

    顏委員首先剖析結合管制之法理基礎,指出結合管制可謂是一項「對未來預測」的任務,旨在於市場力量過度集中前先行攔阻,以避免獨占事業之產生。跨國併購主要採行「效果原則」,即不論交易發生地為何,只要對該國市場產生直接、實質且可合理預見之影響,主管機關即具管轄權。在審查基準上,顏委員詳細區分了水平、垂直及多角化結合的競爭損害評估,並點出「效率抗辯」之重要性,說明企業如何透過證明效率經濟之實現、或主張垂危事業之救濟,以爭取結合案之通過。此外,在配套上也列舉結構面(如資產處分)與行為面(如持續授權或研發承諾)的矯正或救濟措施,以化解主關機關對結合所生限制競爭的疑慮。

全球監管趨勢演變與新興競爭損害理論

    針對全球執法趨勢,顏委員深入討論了20242025年間的重大動態。他指出,各國競爭主管機關正發展出新興的損害理論,將審查視角延伸至創新、品質與隱私等非價格因素,並以此剖析兩大核心議題:一是備受矚目的「殺手收購(Killer Acquisition)」,即大型事業藉由收購具潛力之新創公司以消除未來競爭威脅;二是在數位平台經濟下,「生態系鎖定效果」如何形成新型態的參進障礙。為因應此趨勢,各國紛紛擴張管轄權,例如:英國數位市場、競爭和消費者法(Digital Markets,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s Act,DMCC)導入之混合門檻與歐盟強化之「主動介入權(Call-in Powers)」等。此外,美國 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於20262月生效的HSR法(The Hart-Scott-Rodino Act)新制,亦大幅增加包含交易理由、組織架構及外國補貼資訊之揭露要求。顏委員更提醒,歐盟「外國補貼規則(Foreign Subsidies Regulation, FSR)」與各國「外國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審查」之興起,已形成三位一體的監管並行架構,種種皆顯見全球監管力道正趨於緊縮,使跨國交易的法遵成本與不確定性顯著攀升。

地緣政治變局下之跨國併購佈局策略

    最後,顏委員從法律規範轉向實務的策略,在地緣政治變局下針對跨國企業併購提供應對的方針與建議。她首要提醒,併購案往往涉及多法域審查,企業應依據各國審查時程與主動介入風險的評估,精準規劃申報的優先順序;律師在簽約前務必進行嚴謹的風險評估,如將「通過競爭法審查」列為交割前提,在併購契約的設計上,也應靈活應用「努力義務標準」、「終止日機制」及「反向分手費」等反托拉斯條款之設計,讓企業在面對不同結果時有調整彈性,並得以分散風險。顏委員強調,面對地緣政治所引發的各國立場分歧,企業應發展具說服力的創新理論及量化投資計畫,將單純的「競爭法分析」提升至「企業戰略規劃」的高度,方能在國際賽局中站穩腳步。
    演講結束後,與會學員提問熱烈。針對學員提問「律師是否應介入交易金額之諮詢」,顏委員直言,雖然我國目前主要採行銷售金額與市占率門檻,但競爭法本質上是一門結合法律、經濟與市場動態的綜合藝術,在高度仰賴跨國交流的併購案件中,外國律師的角色已逐漸轉向更為全面的戰略顧問。
    最後,顏委員表示,面對社會經濟與新興科技瞬息萬變的挑戰,對競爭法之掌握於企業而言更顯重要,未來,我國律師之競爭力將不再僅限於法條解釋,更勢必需要具備「解析數據」及預判風險的能力,才能以專業角度持續評估併購對企業產生的長遠影響。

撰稿人:唐雅郁、廖于瑄、楊昊勳、陳怡潔、陳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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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感謝狀頒發與合照:楊培侃教授(左)、顏雅倫委員(右)
(照片來源:國際經貿組織暨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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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律會感謝狀頒發與合照:許慧瑩律師(左)、顏雅倫委員(右)
(照片來源:國際經貿組織暨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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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排貴賓及師長合照:(左二)、楊培侃教授(左三)、顏雅倫教授(右三)
、王立達教授(右二)、許慧瑩律師(右一)(照片來源:國際經貿組織暨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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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排貴賓及師長合照:(左二)、楊培侃教授(左三)、顏雅倫委員(右三)
、王立達教授(右二)、許慧瑩律師(右一)(照片來源:國際經貿組織暨法律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