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 前一學年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皆達 80 分以上(請檢附成績單)。
- 前一學年操行成績A以上(請檢附操行成績證明書)。
國貿系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
三、獲獎名額
一名。
四、獲獎金額
新臺幣 5,000 元整 為原則,實際核給金額將視當年度利息所得酌予調整。
五、義務
獲獎學生需於該學年度 前往沈宗埶先生墓園掃墓。
六、檢附文件
申請書一份、教務處申請之學業成績證明、操行成績證明書
七、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 115 年 02 月 26 日(四)下午 5 點前,請將上述文件送達國貿系辦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