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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系具完整國際商學課程規劃,以最堅強師資陣容、理論與實務並重的訓練方式 ,培育國家經建、企業所需之人才。

歷史沿革

    我國為海島形經濟體系,要發展經濟必需依賴國際經營與貿易的推廣,本校有鑑於此,乃於民國46年秋創設國際貿易學系,並於96學年度起更名為國際經營與貿 易學系,為國內商學院最早創立的學系。歷史悠久,教育成效卓著,畢業生遍及政府及工商界各單位,並致力於拓展國際經營與貿易、國際金融,國際經營與貿易法 及國際財務管理等領域,不僅致力於提升國內學務風氣,更培育無數之國貿師資,作育優良之國貿人。

    本系成立之宗旨在因應國家經濟發展之需要,培育政府機構及工商企業中高級國貿決策、經營管理人才、及提升國際商學領域學術研究水準 。台灣在近幾年來科技的進步帶動下,本系的學生在相關領域貢獻良多,不論在半導體工業,或是電腦週邊之零件出口,都為台灣在第二次經濟奇蹟作出見證。尤其 台灣是淺碟子經濟型態,為了在在國際社會上佔有一席之地,在國內市場不大的情況之下,以提昇國家競爭力為導向,建立亞太營運中心,我們將不會缺席,以期能 在下一世紀為台灣開創出一條坦途。

 

系所特色

 
  1. 課程規劃完整:課程以國際經貿與國際企業為主要發展方向,同時兼顧國際經貿關係與政策及企業之國際行銷與國際財務管理。
  2. 師資陣容堅強:本系師資專長涵蓋國際經濟、國際財務管理、國際企業管理等領域,詳情請見師資介紹。 
  3. 訓練方式靈活:本系以理論與實務配合的方式,除基礎商學、國際經貿理論與國際企業理論的基本要求以外,更配合 學生興趣輔以貿易電腦軟體教學、參觀訪問,加強研習效果,儘可能安排與校外單位如國際企業、國貿局、外貿協會等之教學訓練合作。
  4. 圖儀設備充實:除學校圖書館、電算中心與社資中心有完整的圖儀設備可滿足同學研究需求外,另外本系設有電腦教室供本系師生使用。

    常常有人問,政大國際經營與貿易系與其他學校的國際企業系最大的不同在哪裡?國際經營與貿易系的特色在哪裡?現今國貿系課程與二、三十年前國貿系課程最大的不同在哪裡?以下就這些問題回答。

    首先要說明的是,本系的大學部強調總體經營環境、公司經營與國際化趨勢三大方向的均衡。在各個層級的課程中皆會提供學生在這三方向的知識,因此我們的課程 會包含國際化總體經營環境、國際經濟與貿易理論、法律環境、國際金融、國際經營管理與策略、國際行銷、國際財務管理、商用英文與貿易實務等等。當然要學生 在這幾個方向上都有紥實的瞭解,本系也花了相當大的努力在訓練學生的經濟學、法學、財務、會計與企管等基礎科目的能力,因此本系與一般企管系課程的最大不 同在於本系強調國際面與經濟基礎,大部分的課程必須由國際面的觀點來看;至於本系跟一般國際企業管理系的主要差異,在於本系比一般的國企系更加注重國際化 總體經濟、貿易、法律環境與經濟基礎的訓練。我們認為未來的企業中階與高階主管除了必須有公司經營管理能力之外,同時也要擁有分析國際經貿環境趨勢的能 力。

    政大國際經營與貿易系最引以為傲的是,它不但是全台灣第一個成立的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並且在大學聯考志願中名列前茅。過去四十幾年來,政大國際經營與貿 易系培養出相當多的優秀學長姊,他們目前皆於台灣與全世界的學術界、企業界與政府單位中擔任要職,而最可貴的是這些學長姊都非常關心系務的發展,常常無條 件的提供資源與服務給母系,這群優秀學長姊皆是各位成為政大國際經營與貿易系一員的附加價值,他們可以成為學弟妹的學習榜樣。

    我們也知道全台灣第一個成立的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雖然是一個優點,但它也可能成為一個包袱,因此政大國際經營與貿易系的教學研究內容也一直在隨著 社會需要不斷的更新,從早期的以貿易理論與實務為重點,發展到目前強調總體經營環境、公司經營與國際化趨勢三大方向的均衡,這些皆代表政大國際經營與貿易 系是一個會不斷的自省與進步的學術機構。近來我們更積極加強學生國際交流的機會,比如說我們有與奧地利、日本、韓國、美國等知名大學的學生交流活動,希望 學生可以更有全球宏觀的知識。

    這幾年來國貿系增加了許多的生力軍,使國貿系師資的平均年齡更加的年輕化,而且也帶給全系更多的活力。我們的老師無論在學術地位、教學成效、或者是學生指導上皆表現非常優異,非常期望各位未來能成為政大國際經營與貿易系的一份子,共同為台灣國際經貿地位而努力。

 


系友會

    國貿系的系友會,是在民國六十五年由一群熱心的系友們所創辦。第一屆畢業的學長雷惠民老師即表示,「當初是為了讓畢業的同學們,有一個信息相通、 情感交流的管道而創立。」到今日,系友會也確實發揮了它的功能。

    系友會的組織是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凡是國貿系畢業的同 學,皆為系友會的會員。會員代表則是從每屆系友推選三人組成。根據「系友會 章程」,會員代表大會擁有選舉、罷免理監事,通過及修章程,和接受理監事會工作報告並議決理監事會無法處理之事項等權力。除了權力機構,系友會當然也有執 行機構。那就是「理事會」。理事會掌有下列之職:
  • 舉辦各項活動。
  • 負責系友間及母系的聯絡。
  • 籌募保管及運用本會基金。
  • 系友資料之更新及存檔。
  • 其他有關系友之事宜。
     
    理事長則對內綜理會務,對外代表本會。此外,理事會並設有「祕書處」, 正、副祕書長則秉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會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