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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選課

國立政治大學國貿系出國選課辦法

一、 國貿系為配合「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辦法」訂定此辦法。

二、 學生申請出國選修課程之國外大學,應以與本大學訂有學術交流或經本大學專案核准者為限。

三、 本辦法適用對象如下:
       1. 學士班:註冊在學第三學期起。
       2. 碩、博士班:註冊在學第二學期起。

四、 學生申請至國外大學選修課程者,應於出國前辦妥出國選課程序;如預辦理抵免本系專業課程者,於出國前檢附相關授課大綱及申請表格送系審查。如出國後選修課程有異動,以上抵免程序需重新申請。未於出國前申請者,回國後不得申請本系專業課程抵免。

五、 學生於國外大學選修課程之學分抵免,依下列規定辦理:
      1. 出國期間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每學期至少應於國外大學修習一門課程。
      2. 學生於出國學期結束後,應取具國外大學所修習之全部科目及學分數之正式成績單及課程之授課大綱,並註明上課總時數,於次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前辦理學分抵免申請。
      3. 寒、暑假期間至簽訂校際合作之國外學校選修課程者,不得抵免本系專業課程。
      4. 抵免學分數以上課18小時抵免1個學分,不足本系專業科目開授學分數1學分者,得以修習本系相關課程替代,不足2學分以上不得抵免該專業科目。

六、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必要時系主任得行使裁量權。

出國前
步驟一:填妥下列表格

          表1(必填):「國立政治大學出國選課申請」。
          表2(如要抵免本系專業課程者需填):「國立政治大學國貿系學生出國選課抵免學分申請表」 。

步驟二:將表1、表2及表2中預抵免課程之授課大綱送至系辦。

系辦審核完成會通知學生領回影本留存,學生得依此出國選讀課程。確定抵免與否將於學生回國後視修課成績及上課時數而定。


回國後 (不抵免者需填切結書)

步驟一:填妥「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出國選課抵免學分申請表」(教務處網頁下載)。
           

步驟二:將上表連同下列資料送至系辦辦理 

                    1.國外大學所修習之正式成績單。
                    2.附有完整上課時數之授課大綱,授課大綱若無標明上課時數,學生需提供相關資訊。


抵免學分數原則

上課18小時抵換一個學分,不足本系專業科目開授學分數1學分者,得以修習本系相關課程替代(一門課替代一學分),不足2學分以上不得抵免該專業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