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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規定

學士班修業規定

110最低畢業學分為128學分(110學年度入學學生請按此)
111最低畢業學分為128學分(111學年度入學學生請按此)
112最低畢業學分為128學分(112學年度入學學生請按此)

113最低畢業學分為128學分(113學年度入學學生請按此)
 

學士班選課相關規定
1. 體育選修課與「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等選修課程均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2. 國貿系109級(含)以前必群修課除整開課外,需修讀國貿系開課,不得至外系修讀。國貿系110級(含)以後群修課需修讀國貿系開課,不得至外系修讀。重修時若有衝堂,經系上核准者,得至外系修讀。


學士班課程規劃

國貿系課程規劃(學士班)112
學士班課程介紹
(112學年度入學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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