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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选课

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出国选课办法

一、 国贸系为配合「国立政治大学学生出国选修课程实施办法」订定此办法。

二、 学生申请出国选修课程之国外大学,应以与本大学订有学术交流或经本大学专案核准者为限。

三、 本办法适用对象如下:
       1. 学士班:注册在学第三学期起。
       2. 硕、博士班:注册在学第二学期起。

四、 学生申请至国外大学选修课程者,应于出国前办妥出国选课程序;如预办理抵免本系专业课程者,于出国前检附相关授课大纲及申请表格送系审查。如出国后选修课程有异动,以上抵免程序需重新申请。未于出国前申请者,回国后不得申请本系专业课程抵免。

五、 学生于国外大学选修课程之学分抵免,依下列规定办理:
      1. 出国期间学士班及硕士班学生每学期至少应于国外大学修习一门课程。
      2. 学生于出国学期结束后,应取具国外大学所修习之全部科目及学分数之正式成绩单及课程之授课大纲,并注明上课总时数,于次学期三分之一基准日前办理学分抵免申请。
      3. 寒、暑假期间至签订校际合作之国外学校选修课程者,不得抵免本系专业课程。
      4. 抵免学分数以上课18小时抵免1个学分,不足本系专业科目开授学分数1学分者,得以修习本系相关课程替代,不足2学分以上不得抵免该专业科目。

六、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系主任得行使裁量权。

出国前
步骤一:填妥下列表格

          表1(必填):「国立政治大学出国选课申请」。
          表2(如要抵免本系专业课程者需填):「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学生出国选课抵免学分申请表」 。

步骤二:将表1、表2及表2中预抵免课程之授课大纲送至系办。

系办审核完成会通知学生领回影本留存,学生得依此出国选读课程。确定抵免与否将于学生回国后视修课成绩及上课时数而定。


回国后 (不抵免者需填切结书)

步骤一:填妥「国立政治大学学生出国选课抵免学分申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步骤二:将上表连同下列资料送至系办办理 

                    1.国外大学所修习之正式成绩单。
                    2.附有完整上课时数之授课大纲,授课大纲若无标明上课时数,学生需提供相关资讯。


抵免学分数原则

上课18小时抵换一个学分,不足本系专业科目开授学分数1学分者,得以修习本系相关课程替代(一门课替代一学分),不足2学分以上不得抵免该专业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