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114學年度第2學期商學院「商業經濟學程」證書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
  1. 修滿所需7門課程(必修課程二門、必選課程三門、選修課程二門),共21學分。
  2. 必選課程以選讀本院所開課程為原則,惟經商業經濟學程委員會認可同意後,外院所開同名課程至多可採計一門。
  3. 修習7門課平均分數達80分以上。
申請步驟:
  1. 請至下列網址https://forms.gle/7knsJyvnqiRVZ9nB8填寫相關資料送出。
  2. 623日前證書申請表中文成績單(另申請英文證書者需檢附英文成績單)送至國貿系辧公室,由商學院商業經濟學程委員會審核後發予證書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