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選課
國立政治大學國貿系出國選課辦法
一、 國貿系為配合「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辦法」訂定此辦法。
二、 學生申請出國選修課程之國外大學,應以與本大學訂有學術交流或經本大學專案核准者為限。
三、 本辦法適用對象如下:
1. 學士班:限二年級以上學生申請;但休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2. 碩、博士班:限一年級下學期以上學生申請。
四、 學生申請至國外大學選修課程者,應於出國前辦妥出國選課程序;如預辦理抵免本系專業課程
者,於出國前檢附相關授課大綱及申請表格送系審查。如出國後選修課程有異動,以 上抵免
程序需重新申請。
未於出國前申請者,回國後不得申請本系專業課程抵免。
五、 學生於國外大學選修課程之學分抵免,依下列規定辦理:
1. 交換期間學士班學生每學期至少應於交換學校修習一門課程。
2. 學生修課期滿,應取具國外大學所修習之全部科目及學分數之正式成績單及課程之授課大綱,
並註明上課總時數,於返國後二個月內至本系提出抵免申請。
3. 寒、暑假期間至簽訂校際合作之國外學校選修課程者,不得抵免本系專業課程。
4. 抵免學分數以上課18小時抵免一個學分,不足本系專業科目開授學分數1學分者,得以修習
本系相關課程替代,不足2學分以上不得抵免該專業科目。
六、 出國交換如因故無法完成學業即回國,則回國後需至註冊組辦理撤銷出國選課,如未修完畢業
學分則需同時辦理休學,否則將以退學處理。
七、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必要時系主任得行使裁量權。
出國前
步驟一:填妥下列表格
表1(必填):「國立政治大學出國選課申請書」。
表2(如要抵免本系專業課程者需填):「國立政治大學國貿系學生出國選課抵免學分申請表」 。(國貿系網頁下載)
步驟二:將表1、表2及表2中預抵免課程之授課大綱送至系辦。
系辦審核完成會通知學生領回影本留存,學生得依此出國選讀課程。確定抵免與否將於學生回國後視修課成績及上課時數而定。
回國後 (二個月內辦理)
步驟一:填妥「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出國選課抵免學分申請表」(教務處網頁下載)。
不論是否抵免皆需辦理。
步驟二:將上表連同下列資料送至系辦辦理
1.國外大學所修習之正式成績單
2.附有完整上課時數之授課大綱,如授課大綱無標明上課時數,則學生需提供相關資訊。
抵免學分數原則
上課18小時抵換一個學分,不足本系專業科目開授學分數1學分者,得以修習本系相關課程替代(一門課替代一學分),不足2學分以上不得抵免該專業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