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程〉113學年度第2學期商學院「商業經濟學程」證書申請公告

申請資格:
1.修滿所需7門課程(必修課程二門、必選課程三門、選修課程二門),共21學分。
2.修習7門課平均分數達80分以上。

申請步驟:
  1. 申請步驟:
  2. 請至下列網址https://forms.gle/7aZdUyUVBNx1A5jH7填寫相關資料送出。
  3. 630()證書申請表(國貿系網頁下載)及中文成績單(另申請英文證書者需檢附英文成績單)送至國貿系辧公室,由商學院商業經濟學程委員會審核後發予證書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