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商業分析微學程施行細則
114年4月23日國貿系臨時系務會議通過
114年5月13日商學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條號 | 條文內容 | 說明 |
第一條 | 為鼓勵同學系統性修習商業經濟課程,並提升其在商業領域之應用能力,特設立「商業分析微學程」(以下簡稱本微學程),供全校學生修讀。 | 設置宗旨及微學程名稱 |
第二條 | 本微學程由國貿系開設,由國貿系負責課程規劃、學生修習審核等事宜。 | 微學程課程之負責單位 |
第三條 | 本微學程修讀課程參照「修習科目一覽表」。修滿本微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經本系審核無誤後,核發微學程修業證明書。 | 課程規畫和證書取得 |
第四條 | 本施行細則如有未規定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微學程設置辦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共同條文 |
第五條 | 本施行細則經本系系務會議及商學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並送教務處備查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共同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