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选课
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出国选课办法
一、 国贸系为配合「国立政治大学学生出国选修课程实施办法」订定此办法。
二、 学生申请出国选修课程之国外大学,应以与本大学订有学术交流或经本大学专案核准者为限。
三、 本办法适用对象如下:
1. 学士班:限二年级以上学生申请;但休学生不得提出申请。
2. 硕、博士班:限一年级下学期以上学生申请。
四、 学生申请至国外大学选修课程者,应于出国前办妥出国选课程序;如预办理抵免本系专业课程
者,于出国前检附相关授课大纲及申请表格送系审查。如出国后选修课程有异动,以 上抵免
程序需重新申请。
未于出国前申请者,回国后不得申请本系专业课程抵免。
五、 学生于国外大学选修课程之学分抵免,依下列规定办理:
1. 交换期间学士班学生每学期至少应于交换学校修习一门课程。
2. 学生修课期满,应取具国外大学所修习之全部科目及学分数之正式成绩单及课程之授课大纲,
并注明上课总时数,于返国后二个月内至本系提出抵免申请。
3. 寒、暑假期间至签订校际合作之国外学校选修课程者,不得抵免本系专业课程。
4. 抵免学分数以上课18小时抵免一个学分,不足本系专业科目开授学分数1学分者,得以修习
本系相关课程替代,不足2学分以上不得抵免该专业科目。
六、 出国交换如因故无法完成学业即回国,则回国后需至注册组办理撤销出国选课,如未修完毕业
学分则需同时办理休学,否则将以退学处理。
七、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系主任得行使裁量权。
出国前
步骤一:填妥下列表格
表1(必填):「国立政治大学出国选课申请书」。
表2(如要抵免本系专业课程者需填):「国立政治大学国贸系学生出国选课抵免学分申请表」 。(国贸系网页下载)
步骤二:将表1、表2及表2中预抵免课程之授课大纲送至系办。
系办审核完成会通知学生领回影本留存,学生得依此出国选读课程。确定抵免与否将于学生回国后视修课成绩及上课时数而定。
回国后 (二个月内办理)
步骤一:填妥「国立政治大学学生出国选课抵免学分申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不论是否抵免皆需办理。
步骤二:将上表连同下列资料送至系办办理
1.国外大学所修习之正式成绩单
2.附有完整上课时数之授课大纲,如授课大纲无标明上课时数,则学生需提供相关资讯。
抵免学分数原则
上课18小时抵换一个学分,不足本系专业科目开授学分数1学分者,得以修习本系相关课程替代(一门课替代一学分),不足2学分以上不得抵免该专业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