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3月28日國貿系臨時系務會議通過
114年5月13日商學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條號 | 條文內容 | 說明 |
第一條 | 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建立學生對於國際經貿規範與政策之瞭解,培養其掌握當前經貿問題與相關規範發展趨勢的能力,俾其未來得以因應急遽變化之國際經貿環境、協助個人與企業之永續發展、法令遵循、以及風險管理,特設立「國際經貿法微學程」(以下簡稱本微學程),供全校學生修讀。 | 設置宗旨與微學程名稱 |
第二條 | 本微學程由本系負責課程規劃、學生修習審核、以及開課相關事宜。 | 課程負責單位 |
第三條 | 課程規劃及開設參照本微學程「修習科目一覽表」。 | 課程規劃及開設 |
第四條 | 修滿本微學程基礎、進階、與應用三大類科目各3學分者,至遲於畢業離校前,得向本系申請本微學程修業證明書;經本系審核無誤後核發。 | 修業證明書之取得 |
第五條 | 本施行細則如有未規定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微學程設置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共同條文 |
第六條 | 本施行細則經本系系務會議及商學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並送教務處備查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共同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