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申請成功同學繳交300元保證金給班代,並請各班班代於9/28(五)前收齊保證金後,
至系辦找蘇助教領取各班同學置物櫃鑰匙(收齊的班代即可先來領鑰匙)
若未於期限內辦理租借者,將取消其租用資格!
租用期間:107/9/26~108/6/28
煩請班代協助辦理!
國貿系置物櫃使用規則
- 置物櫃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並自行負責保管責任。
- 凡遺失鑰匙或號碼牌者,需罰款新台幣壹佰元整作為置物櫃維護費用,另需自費複製鑰匙。
- 租用者應妥善使用置物櫃,若使用期間損壞,租用者需負擔修理費用。107學年租用期間為107年9月26日至108年6月28日止。
- 違反上述第3項規定者,修理所須經費直接由保證金扣抵,不足者再由租用者賠償,扣抵後租用者需於三日內補足保證金。
- 置物櫃內禁止擺置危險物品,以免肇生危險,違反本項規定者,依本管理規則第9條處理。
- 租用者可使用私人門鎖,但在學期結束繳回鑰匙後,請勿使用私人門鎖鎖住置物櫃。學期結束後私自上鎖者,依本管理規則第9條處理。
- 租用者無續租意願時,請辦理退租,不得私自轉租他人使用,違反規定者依本管理規則第9條處理。
- 為維護後續使用者權益,未於規定時間內繳回鑰匙者依本管理規則第9條處理。請注意:107學年度回收期限為108年6月28日前,敬請按時辦理。
- 違反上述4、5、6、7、8項規定者,系辦將取消其使用權,並沒收保證金;情節嚴重者將送請學校處分。
- 本辦法未盡妥善之處,歡迎同學提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