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学年国贸系置物柜租用名单

  • 2018-09-21

请申请成功同学缴交300元保证金给班代,并请各班班代于9/28(五)前收齐保证金后,
至系办找苏助教领取各班同学置物柜钥匙(收齐的班代即可先来领钥匙)
若未于期限内办理租借者,将取消其租用资格!

租用期间:107/9/26~108/6/28
烦请班代协助办理!


国贸系置物柜使用规则
  1. 置物柜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并自行负责保管责任。
  2. 凡遗失钥匙或号码牌者,需罚款新台币壹佰元整作为置物柜维护费用,另需自费复制钥匙。
  3. 租用者应妥善使用置物柜,若使用期间损坏,租用者需负担修理费用。107学年租用期间为107年9月26日至108年6月28日止。
  4. 违反上述第3项规定者,修理所须经费直接由保证金扣抵,不足者再由租用者赔偿,扣抵后租用者需于三日内补足保证金。
  5. 置物柜内禁止摆置危险物品,以免肇生危险,违反本项规定者,依本管理规则第9条处理。
  6. 租用者可使用私人门锁,但在学期结束缴回钥匙后,请勿使用私人门锁锁住置物柜。学期结束后私自上锁者,依本管理规则第9条处理。
  7. 租用者无续租意愿时,请办理退租,不得私自转租他人使用,违反规定者依本管理规则第9条处理。
  8. 为维护后续使用者权益,未于规定时间内缴回钥匙者依本管理规则第9条处理。请注意:107学年度回收期限为108年6月28日前,敬请按时办理
  9. 违反上述4、5、6、7、8项规定者,系办将取消其使用权,并没收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将送请学校处分
  10. 本办法未尽妥善之处,欢迎同学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