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人员: | 林怡璇 |
承办单位: | 教务处课务组 |
内 容: | 一、依校务评鑑委员建议与100学年度第4次校评鑑委员会决议办理。 二、为加强师生沟通,提昇教学成效,请全校同学于规定期限内踊跃填答。 三、请于填答期限内透过以下管道,以电子邮件帐号密码登入填答: (一)至本校网站首页之「相关连结」项下,点选「教学意见调查」。 (二)手机或平板行动装置已安装「行动政大」APP者,请点选「nami」功能键。 四、期中教学意见调查结果系提供教师及早调整教学参考,不列入教师教学评量计分。 五、各位同学填写期中教学意见调查问卷不列入选课点数计算。 六、期中教学意见调查之统计结果,将俟资料转档后开放授课教师及院系所主管上网查询,所有调查结果皆以匿名呈现,请各位同学放心填答。 七、各位同学于填写问卷时如有系统方面问题,请迳向电算中心洽询(校内分机:67599);如有课务相关问题,请迳向课务组洽询(校内分机:62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