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学年度 政大国贸系清寒助学金暨急难济助开始申请(11届系友提供)

  • 2022-02-14
  • 蔡汶宪
110-2学年度 政大国贸系清寒助学金暨急难济助开始申请
一、申请资格:
  1. 在学且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国贸系大学部学生。
  2. 每学期学业平均成绩70分(含)以上
  3. 操行成绩80分(含)以上且未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二、名额:每年级各一名。
三、申请时间:每学年下学期开学后的两个月内公告(请详国贸系网页公告)
三、金额:每名新台币贰万元整
四、审核内容:
  1. 家境清寒
  2. 在学成绩
注:当综合评比相同,不易取舍,得依上列顺序决定
五、应缴文件:
  1. 申请书(请至国贸系网页下载)https://ib.nccu.edu.tw/zh_cn/download/others
  2. 自传(请详述家庭状况。亲自书写,不接受电脑打字。)
  3. 学业成绩单正本(需加盖学校章)。
  4. 请依申请项目检附文件:
  1. 清寒: 当年度清寒证明 或低收/中低收入户证明 或全户最新年度国税局所得料及财产清册资料清单1份。
  2. 急难证明文件:身障手册或重大伤病卡 或 重大事故证明资料(如疾病诊断书、死亡诊断书、医疗或丧葬费用收据影本、重大灾害证明等。)
六、申请及决选办法:
 1.先经本系学生事务委员会初审荐送,再由奖助学金捐赠者进行复审。
 2.获奖后至毕业前,获奖同学于每年下学期开学两个月内,得检附清寒或急难证明文件以及成绩单正本至系办查核,若成绩维持每科及格且总平均达70 分以上且操行成绩达80分(含)以上,即可续领,直至大四。
【譬如:若大一审核后获得本奖助金,大二、大三、大四在相同情况下(清寒或急难济助,需检附证明),且学业成绩每科及格且总平均达70分以上且操行成绩达80分以上,即可续领不用重新申请。】
八、 申请期限:即日起~2022年3月18日下午五点

九、请符合申请条件且欲申请同学,请检附所有文件,于期限内缴交至国贸系办李香莹助教,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