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系硕士班105学年度第1学期选课注意事项 2016-08-02 李玉如 1. 硕士班学生至少须修习36学分,其中必须包含共同群修科目9学分,商院共同必修课「企业社会责任与伦理」0学分及各组主修科目至少15学分。 2. 共同群修课为「国际贸易与投资」、「国际金融」、「国际财务管理」、「国际企业策略与管理」、「国际行销管理」,以及「国际经贸法」。 3. 学生除了必须符合主修领域之要求外,其馀学分可自由在本系或他系选修。每学期修课至多16学分,至少3学分本系课程。硕士论文不计学分。 选课注意事项1051-研究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