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议题与人权治理
政大国贸系「国际企业经营法律风险实务探讨」系列讲座,于今(2025)年4月18日举办第六场演讲,荣幸邀请到澄理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林诗梅律师担任主讲人,分享其对「企业劳动议题与人权治理」的深度观察与实务经验。
讲座由本系杨培侃教授与全国律师联合会主委许慧莹律师开场,介绍林律师深厚的学经历背景与担任多家上市柜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实务经验,乃今日演讲主题分享的最佳人选。杨教授更以2013年孟加拉纺织制衣工厂大楼倒塌事件,以及2021年中国新疆棉花争议事件为例,带领学员思考在国际贸易的架构下,企业劳动议题与人权治理间连结与冲突之关键议题。林诗梅律师则先以轻松的口吻从其立志投身人权工作的初衷娓娓道来,回顾其从台湾人权促进会、赴英国深造至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多元历程,铺陈出人权与公司治理两大领域交织互动的重要性。
林律师首先从人权发展的历史脉络切入,阐述工业革命后工厂制度兴起所衍生之劳动条件恶劣问题,并回顾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二战后纽伦堡大审、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及1966年《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重大人权里程碑,说明劳动权作为基本人权的确立与内涵,其中包括工作权、劳动条件与团结权三大面向。
在全球化浪潮下,林律师进一步说明人权如何透过国际经贸组织进入企业治理体系。她以OECD《跨国企业指导纲领》为例指出,即便该纲领非为具有拘束力的公约,但透过于各国设立国家联络点(NCP)以提供申诉管道的救济机制,已有效促使企业对其关联企业进行人权尽职调查。并以荷兰ING银行投资印尼高风险企业遭NGO检举案为实例,说明软法如何在市场压力下产生实际效力。
此外,林律师进一步解说企业永续揭露准则及人权尽职调查实务的规范与实例,其指出人权尽职调查涵盖「评估、行动、追踪、沟通」四大阶段,并以台积电与新光金控所发布的独立人权报告为例,具体说明各产业如何鑑别优先人权议题并制定回应策略。
讲座尾声,学员们热烈提问,聚焦于中小企业在人力与资源受限下如何实践人权治理,以及已开发国家与开发中国家在人权与环境权落实上的责任与差距问题。对于中小企业的困境,林律师表示,不同规模企业可依风险程度选择其合适的识别与因应机制,并强调:「台湾是贸易导向的国家,企业唯有具备合规与伦理治理能力,方能在国际市场中稳健发展。」就国际责任议题,杨教授于讲座结束后补充说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对不同社会价值重视程度的差异,并说明已开发国家就资本累积模式与劳工在资本累积过程的角色地位演变,并指出国际贸易规范不再仅是处理商品交换之经济机制,更是作为处理非经济的劳工与人权议题的一种手段,借由重视劳工作为生产要素的最低程度待遇,凸显劳工与人权违反所生不公平贸易问题,进而提升全球人权之保护水准。
讲座结束后,特别邀请全国律师联合会副理事长蔡顺雄律师亲自颁发感谢状予林律师,彰显对本场讲座的重视,并发表对人权与永续发展议题的看法后划下圆满句点。讲座内容不仅回顾百年来劳动与人权制度的演进,更衔接当代国际贸易与企业伦理治理的趋势,为参与学员带来深刻的学术启发与实务指引。
撰稿人:赖冠斈、周亮宇、李欣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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