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政治大学商业分析微学程施行细则
114年4月23日国贸系临时系务会议通过
114年5月13日商学院课程委员会议通过
条号 | 条文内容 | 说明 |
第一条 | 为鼓励同学系统性修习商业经济课程,并提升其在商业领域之应用能力,特设立「商业分析微学程」(以下简称本微学程),供全校学生修读。 | 设置宗旨及微学程名称 |
第二条 | 本微学程由国贸系开设,由国贸系负责课程规划、学生修习审核等事宜。 | 微学程课程之负责单位 |
第三条 | 本微学程修读课程参照「修习科目一览表」。修满本微学程规定之科目与学分者,经本系审核无误后,核发微学程修业证明书。 | 课程规画和证书取得 |
第四条 | 本施行细则如有未规定事宜,悉依本校学则、微学程设置办法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 共同条文 |
第五条 | 本施行细则经本系系务会议及商学院课程委员会议通过,并送教务处备查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 共同条文 |